法國愛麗舍宮
英國唐寧街10號

美國白宮
  官邸制是公務人員的一種住房制度。  
  發達國家或地區一般都具備比較完善的官邸制,雖然具體的實施細則存在差別,但共同特征是政府為相關公職人員提供住房和辦公用房,任職期間入住,卸任後搬出。與此同時,這些國家還擁有比較完備的官員財產監管體系,通過嚴格的公眾監督和政府監管保障官員住房、薪酬待遇的公開透明。
  美國

  象徵性交納1美元年租金
  美國對民選的聯邦、州、市主要官員如總統、副總統、州長、副州長和大、中城市市長提供官邸,任職期間可享用,任職期滿應搬出。基於安全理由,總統、副總統、州長、副州長必須於官邸居住,市長則擁有放棄居住官邸的權利。官邸的購買、日常使用和維護費用均包含在政府預算之內,居住者交納象徵性的1美元年租金。
  英國

  官邸大多來自民間捐助
  英國當前有限的幾處官邸並非政府使用公款專門為高級官員修建,而多是來自於原所有者對國家的捐助,相關公職人員可選擇也可不選擇居住於官邸。官邸的流動成本,例如市政稅、水電費等需要由官員自己擔負,另外在官邸舉辦的各種招待活動等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部門承擔,並要對外公示,以接受公眾監督。
  德國

  將官邸據為己有是犯罪
  德國實行官邸制的對象,主要是在任的高級公務員,包括總理、聯邦政府各部部長,各部部長的入住則有一定的靈活性。所有聯邦官邸均由政府出資建設,根據現有財力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傢具、進行維護保養。在德國,官邸連帶其中的設備和傢具都被視為政府財產,官員將官邸據為己有的行為等同於盜竊政府財產,一旦這種行為被相關監察部門發現,將有罰款、驅離等處罰。
  法國

  各部部長無官邸

  有住房補貼
  根據法國法律規定,住房大小與付費標準根據職務需要和職位高低確定。中下級公職人員如果無住房就無法正常工作者,也可以參照相關標準分配住房,如果只是一般需要分配職務用房者,則應繳納正常租金標準一半的房租。除政府領導人外,法國對各部部長沒有實行統一的官邸制度,而是實行住房補貼制度。
  韓國

  四人必須入住官邸
  在韓國,只有總統、總理、國防部長以及外交部長四個職位有專門必須入住的官邸。
  其他高級公務員例如國務委員、國會議員、各院部的次長、政務次官、秘書室長、前總統秘書官、國會議長、副議長及國會議員的秘書室長、輔佐官等在任期間,政府也提供官邸,卸任後搬出讓給繼任人員居住。
  新加坡

  官員住房公開透明
  新加坡總統府是新加坡的代表官邸,作為亞洲較為廉潔的國家,新加坡對官邸的使用和官員的住房情況擁有嚴格的糾錯機制,規定官員住房必須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時刻防止政府高官謀取住房特權。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

  官邸制背景:

  預防和整治公職人員住房腐敗
  國外官邸制的推行基本具有相似背景。一方面,官邸制能夠在保障關鍵部門高級官員生命財產安全的同時為這些官員提供合適的辦公場所;更重要的是,預防和整治公職人員的住房腐敗問題需要建立健全官邸制及其相關的配套制度。
  因為發達國家或地區在歷史上也曾經歷過市場與政府關係權責不清、尋租性腐敗、各種隱性腐敗層出不窮的時期,住房腐敗問題也曾相當嚴重,因而各國在實踐中不斷建立健全官邸制度,並輔以一系列配套機制,以加強對住房腐敗的監督和懲罰力度。
  對中國的啟示:

  統一謀劃、加強監督
  在中國探索實行官邸制,也反映了我國力圖通過主動推進制度化進程來抑制腐敗的努力和決心。實行官邸制需要科學的頂層設計,統一謀劃。對官邸制的主體資格和適用範圍,即什麼級別和類型的官員必須入住官邸,什麼級別和類型的官員可以選擇入住官邸,官邸的建造標準、資金來源、官邸的使用權和所有權關係、使用官邸的違規違紀責任,等等,都需要制定詳盡又明確的章程和規定。
  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同時,還需要將官邸制納入立法軌道,加強對官邸制的監督,使其在陽光下運行,預防與懲治因官邸產生的不正之風。
(原標題:世界各國官邸制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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