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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南京6月16日電 (通訊員 吳德 記者 申冉)“老百姓一提到紀委,第一印象就是抓貪官;群眾碰到腐敗分子,第一個就想到找紀委。可見,嚴懲貪腐應該是紀檢監察機關的‘第一職責’!”16日,南京市公佈了《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試行)》,給該市的各級黨委、紀委官員“佈置”了各自的“一畝三分地”: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紀委則嚴查貪腐官員。
  據瞭解,南京市委印發這份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率先推出的《實施辦法》,分為總體要求、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工作保障措施四個部分,共15條,首次從“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角度對黨委、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的“責任”給予了清晰而明確的界定。
  “堅決整治和嚴厲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實行幹部‘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幹部監督中存在的突出問題。”16日下午,南京市召開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負責幹部培訓會。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在會上強調:“希望各級黨委、紀委深入推動‘兩個責任’落實,讓‘勤廉南京’成為一面時代的旗幟。”
(原標題:南京首推反腐“責任清單”:黨委督廉政紀委抓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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